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 第14部分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DB3708/T 46.14-2023)

发布日期:2023-12-28 | 实施日期:2024-01-28

标准编号:DB3708/T 46.14-2023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 第14部分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起草人

朱爱清、王冠杰、颜丙忠、王贵春、张千、刘吉洲、李振、李雪、吴敏、李开元、郑繁强、叶树杞、冯艳丽、张永全、郑伟、金爱翔、刘威、史雅欣、阿布都赛米·艾山、赵玉芳、商春锋、宋纯艳、张辰辰、李敏、孔令辰、候东佩、刘源、李耀华

起草单位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宁市标准信息技术中心、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职责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实施及评定的指引。

本文件适用于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其他集中用餐单位(医疗机构食堂、机关单位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可参照本文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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