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2327/T 049-2022
标准名称: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指南与技术办法
起草人
黄颖利、李欢、李金茹、孟兵站、欧阳志云、乔振华、秦会艳、孙晨、王玺沣、杨敬、张梦、郑龙、敖日格勒、程洪波、赵雨昕、周伟、秦凯
起草单位
东北林业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战略规划与计划统计处、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塔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产品总值(GEP)的核算指标体系、核算步骤和核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辖区内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