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T/CCAS 022-2022
标准名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英文名称:Ultra-low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ement industry
起草人
王郁涛、范永斌、高旭东、沈玉祥、王梦瑜、庞龙、邓洋、姜雨生、杨平、李雪松、 陈丙武、许日昌、陈跃勋、李海波、罗祥波、陈文瑞、郭红军、崔海波、高政、高建坤、胡会杰、牛宇宁、 张立安、尹海滨、王一东、童裳慧、李俊松、吴霆、李臻、殷兴华、刘黎明、龚京忠、张雪晶、陈雪、韩宇、 陆星洲、李修启
起草单位
中国水泥协会、合肥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生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天瑞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泥行业协会、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远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淄博科邦热工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曲寨水泥有限公司、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中晶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科清环境工程公司、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南九九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水泥原料矿山、散装水泥中转站、水泥制品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限值、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执行超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除执行本标准外,相应管理要求还应执行国家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