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8 部分:文博场馆影剧院 (DB12/ 685-2016)

发布日期:2016-12-30 | 实施日期:2017-04-01

标准编号:DB12/ 685-2016

标准名称: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8 部分:文博场馆影剧院

英文名称: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management regulations Part 18:Relics and museology venue and movie theater

起草人

黄永刚、 康书祥、于秀山、 王家声、 韩增萍、 乔焱、 张一磊

起草单位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文博场馆影剧院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文博场馆影剧院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文博场馆影剧院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文化馆、展览馆、规划馆等其他文化传播公共场所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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